根据《资阳市雁江区小院镇中心卫生院关于公开招聘护工岗位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现将岗位考试考核成绩、岗位排名及体检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考试考核成绩、岗位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二、体检有关要求
1.经公示无异议进入体检名单的人员,请于2026年4月3日上午8点30分到资阳市雁江区小院镇中心卫生院进行体检。体检过程由招聘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监督,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请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3.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地点由招聘单位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进行,复检过程由招聘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考试考核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进行体检。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正面1寸照片1张。
2.参加体检人员前一天应注意休息,勿熬夜,不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保持空腹。
3.参加体检人员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4.体检过程中,参加体检人员不得擅自行动、单独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等身份信息,待体检结束后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5.参加体检人员若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的,请至少提前1天主动联系体检组织单位,体检当天过时未到且未作说明者,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干部群众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于3日内(2026年3月31日至4月2日)以真实姓名,通过书信、来访、电话等形式实名向资阳市雁江区小院镇中心卫生院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举报受理电话:028-25010278 13118403028。
附件:资阳市雁江区小院镇中心卫生院招聘护工岗位人员考试考核成绩、岗位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资阳市雁江区小院镇中心卫生院
2026年3月31日